索引號: | 11330727002606583R-06-2019-60096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布機構: | 生成日期: | 2019-11-20 |
山东11选5开奖结果 www.qydjfd.com.cn 金華市生態環境局磐安分局關于2019年11月20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審批時間 |
審批文件 |
1 |
關于浙江特納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100噸建筑材料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 |
金環建磐〔2019〕1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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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
見附件 |
2 |
關于磐安縣尖山綜合供能服務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 |
金環建磐〔2019〕126號 |
2019年11月20日 |
見附件 |
3 |
關于磐安縣尖山鎮山依坑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 |
金環建磐〔2019〕127號 |
2019年11月20日 |
見附件 |
4 |
關于磐安縣衛生健康局磐安縣人民醫院急診醫技綜合樓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 |
金環建磐〔2019〕128號 |
2019年11月20日 |
見附件 |
5 |
關于浙江磐安江南工坊工藝品有限公司年產25萬個寵物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 |
金環建磐〔2019〕129號 |
2019年11月20日 |
見附件 |
公告期為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9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